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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安全生产许可证
关于金湾区(广东省珠海市辖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事宜,可参考以下信息:
1、法律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符合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通过安全评价,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办理机构
由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
联系方式:0756-2636900
官网:[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zhuhai.gov.cn/)(搜索“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题)
4、办理流程
(1)企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主管部门审查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3)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5、注意事项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依据《安全生产法》责令停产整顿,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
许可证到期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续。
建议企业通过珠海市政务服务网或直接联系应急管理局获取最新政策及材料清单。
🕐 2026-02-13 2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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