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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环保审批
以下是关于广宁县环保审批的详细信息,供您参考:
一、办理部门
广宁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1号
电话:0758-863831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审批类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如工厂、房地产、基础设施等)。
2、排污许可证核发
需持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
3、其他环保审批
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等。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由有资质单位编制);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土地使用证明或用地预审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需公示5个工作日并收集反馈)。
2、提交申请
线下: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线上: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提交电子材料。
3、受理与审查
生态环境局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
组织专家评审(复杂项目需10-30个工作日);
现场勘查(必要时)。
4、审批决定
符合要求的,颁发《批复》或《排污许可证》;
不符合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 6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补充材料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排污许可证:核发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环评报告书/表编制费:按市场价,约5万-30万元不等(视项目规模而定);
排污许可:免费办理(无需费用)。
六、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
七、注意事项
1、项目需符合广宁县生态环境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2、公众参与环节需在广宁县生态环境局官网或当地媒体公示;
3、审批通过后需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定期接受检查。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通过电话或前往广宁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获取最新政策解读。
🕐 2025-12-06 15: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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