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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消防许可证
办理消防许可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流程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坑镇内以下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
公共娱乐场所(如歌舞厅、游艺厅、网吧等)
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
桑拿浴室、儿童活动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三、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推荐)
1、登录平台
访问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东莞市—东坑镇”。
2、提交申请
在“一件事服务”或“消防救援”栏目中,找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3、告知承诺制
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系统自动预审后,符合要求的当场生成电子许可证。
4、现场核查
消防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场所符合承诺内容。
2、线下办理
1、准备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可在政务网下载或现场领取)。
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场所平面图、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消防安全制度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2、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 东坑镇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坑镇沿河东路3号)提交。
3、领取结果
审核通过后,现场或邮寄领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四、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撤销,并承担法律责任。
2、现场核查:若检查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将责令整改,逾期不改可能影响营业。
3、豁免情形:非公众聚集场所无需办理此证,但需符合一般消防要求。
五、咨询方式
东坑镇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769-83822119
地址:东莞市东坑镇沿河东路消防大队
六、政策更新
根据2019年《消防法》修订,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简化流程。建议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以提高效率。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消防部门。
🕐 2025-12-23 04: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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