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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个体营业执照注销
在台山市注销个体营业执照需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办理,流程和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条件
1、个体工商户无债权债务或已全部清算完毕;
2、未办理过股权质押、被冻结或动产抵押等权益;
3、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采取强制措施;
4、未涉及司法协助或正在被立案调查。
二、办理流程
1、税务清税
携带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取得《清税证明》。
2、准备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清税证明;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若个体工商户有雇工,需提供员工已妥善安置的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
到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也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需实名认证)。
4、领取回执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核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先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发布遗失公告;
2、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未开业或无债务的个体户,可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申请书》直接办理;
3、办理时限:一般为1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4、法律后果:注销后个体工商户资格终止,经营者仍需对存续期间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四、后续事项
1、注销银行基本账户;
2、办理社保、公积金账户终止;
3、保管好注销凭证以备后续查阅。
政策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若干意见》(粤市监规字〔2019〕5号)及台山市市场监管局最新通告。
建议通过台山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服务”专栏查询最新办事指南,或拨打0750-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
🕐 2026-02-21 14: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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