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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简易注销
珠海市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如下,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如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毕等):
一、适用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未开业(未开展经营活动);
2、无债权债务;
3、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
4、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况;
6、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已出具清税证明(或符合“免办清税”情形)。
二、办理流程:
✅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
或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
✅ 第二步: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
公示期为20日(自然日),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
✅ 第三步:公示期满后申请注销登记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应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区分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
可选择线上提交或线下窗口办理。
✅ 第四步:提交材料(线上/线下)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需全体投资人签字);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清税证明(如适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第五步:审核与办结
登记机关受理后,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完成注销登记,营业执照作废。
三、注意事项:
1、简易注销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2、若企业在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将转为一般注销程序;
3、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建议提前咨询珠海市市场监管局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确认最新政策。
四、咨询方式: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zhuhai.gov.cn/
咨询电话:0756-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可查询“珠海市政务服务网”
📌温馨提示:
若企业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如有未结清债务、税务异常等),则需按普通注销程序办理,包括清算组备案、登报公告、清税、注销登记等步骤。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提供企业类型、是否开票、是否有员工社保等信息,以便更精准指导。
🕐 2026-03-09 02: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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