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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服务信息如下(截至2024年最新):
一、缴存政策
1、缴存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
2、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一单位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0%–24%,可自行选择。
3、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东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约32,000元),下限为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900元/月)。
二、提取条件(部分常见情形)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租房(含无房职工支付房租);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三、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最高为8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需结合账户余额、还款能力、房价、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
2、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5年以下(含)年利率2.35%,5年以上2.85%;
二套住房:5年以下(含)2.775%,5年以上3.325%(2024年执行标准)。
3、贷款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信用良好;
所购住房为东莞市内自住住房,且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四、办理渠道
线上:
“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站点)
“粤省事”APP、“i莞家”APP
线下: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大厅(如南城、虎门、常平、塘厦等服务网点)
五、咨询方式
官方网站:http://dggjj.dg.gov.cn
服务热线:0769-12329(住房公积金全国统一热线)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2楼
温馨提示: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规定。
🕐 2026-02-07 14: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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