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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异常名录移出
根据中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需满足以下条件:
1、补报年度报告:企业未按时报送2023年度报告的,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并公示。
2、解决住所问题:如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移入,需提供新的有效经营场所证明。
3、申请材料:提交《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表》、整改证明文件(如年报公示截图、住所证明等)。
办理流程:
线上: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市分站)提交申请
线下:携带材料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窗口办理
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意:移出后仍需保持企业信息及时更新,否则可能再次被列入异常名录。建议通过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或拨打12315咨询。
🕐 2025-11-18 1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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